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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一店铺起火殃及10余家店铺,过火面积达350平方米
3月23日凌晨5点10分左右,中山市古镇镇七坊配件市场一门市突然起火。更严重的是,受到天气影响,现场风力极大,导致火势迅速蔓延,殃及整街10余家店铺。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接报后,立即调派古镇消防救援站、古镇第一、第二专职消防中队紧急出动。“我们到达现场后,大砍路整条街有10余家店铺被烧得乒乓作响,火势依然猛烈,滚滚浓烟从烧穿的锌铁棚屋顶蹿升向上,少数墙面正在坍塌。”据现场消防员介绍,面对猛烈的火势,他们组成多个作战小组开展救援。
这边,灭火组铺设水带,从不同方位压制火势;另一边,救援组在水枪掩护下进入店铺内部搜寻查找被困人员,并开辟排烟通道以利于现场排烟降温;同时,供水组负责寻找水源保障供水充足。
经过约一个多小时的扑救,大火被彻底扑灭,所幸商铺内没有被困人员。
据了解,现场过火面积约350平方米,主要烧毁物品为塑料灯饰。目前,具体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如何检查消除沿街商铺火灾隐患?
1、检查是否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沿街店铺不应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不应使用电热炉、电加热器、电暖器、电饭锅、电熨斗、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热具。
2、 如果场所是二层,楼上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当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外窗或阳台必须设置金属栅栏时,设置的金属栅栏上应开设平开门,并在生产、经营时段保持开启状态。
3、 查看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楼梯(封闭楼梯间)是否畅通,有无杂物堵塞。
4、 查看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电气辐射、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内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到位、完整有效。
5、 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等处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经常查看场所内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6、 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甲、乙、丙类可燃液体。
【记者】关喜如意
【通讯员】黄靖涵